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加强
测绘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简称》),大力推进
测绘事业发展。
内蒙古
测绘事业局制定并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通知,要求局属各单位按照国家
测绘局的部署认真组织好对《意见》的学习、宣传和贯彻,并把《意见》精神传达到每一位
测绘职工。
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管处与
测绘局联合组织了两次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座谈会,就《意见》的贯彻和今后的工作举措进行了讨论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起草了转发《意见》通知,并征求区财政、发改委等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。意见汇集并经国土厅党组研究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发实施。
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《意见》将结合内蒙古的工作实际,有针对性提出未来几年
测绘工作的思路、工作举措,对于促进
测绘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