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日前,江苏省物价局、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文,从4月1日起,调整
测绘基础设施费范围,并降低收费标准。这意味着凡外省进入江苏施工的企业负担将减轻。根据规定,凡在江苏省境内从事
测绘项目使用测量标志的
测绘单位,均应缴纳
测绘基础设施费。
测绘基础设施费收取标准由现行的按
测绘工程总费用7%下调为按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的2%至0.5%不等。比如,合同额在5万元至50万元的项目,按合同额的2%收取;合同额在50万元至200万元的项目,超过5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合同额的1.5%收取;合同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项目,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合同额的1%收取等。 (刘聚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