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四川测绘局向全省测绘行业印发通知,对进一步开展学习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》进行了布置。
通知要求,一要认真学习,提高认识,深刻领会。要充分认识《意见》的重大意义,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,结合近年来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指示,结合省委、省政府对全省测绘工作的要求,密切联系当前全省测绘工作的实际,深入开展《意见》的学习贯彻活动,使每一个干部职工领会、把握《意见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,自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《意见》的要求上来,立足本职,贯彻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。
二要制定措施,抓好落实,取得实效。要按照国家测绘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结合贯彻落实《测绘法》、《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》和四川省“十一五”基础测绘规划,结合全省和本地、本单位的实际,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,切实把《意见》的贯彻落实抓实抓好,促进工作取得实效。
三要加强宣传,营造声势,形成氛围。要高度重视《意见》的宣传工作,加大宣传力度,增强宣传效果,精心组织,采取学习、座谈、宣讲、培训等形式,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刊、网络等宣传媒介,特别是要抓好向国家测绘局网站、省测绘局网站、中国测绘报和省内、本地的新闻媒体报送学习贯彻活动情况的稿件,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营造声势,形成氛围。
通知强调,要通过学习国务院意见精神,不断提升“四种能力”(统一监管能力、基础测绘建设能力、测绘自主创新能力、应用服务能力),促进四川测绘工作的全面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