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好基础
测绘重大项目立项和实施。认真实施《全国基础
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》和地方各级基础
测绘发展规划。按照计划进度,做好西部1:5万地形图空白区
测绘、1: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、国家基础航空摄影等工作。做好海岛(礁)
测绘项目的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。推动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等地方重大
测绘工程的立项和实施工作。
推进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。研究制定促进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与应用的政策措施。做好全国性和区域性导航电子地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。加快开发电子政务、公共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各类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。做好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
测绘数据分中心项目建设。
加强基础
测绘规划和预算管理。配合发展改革部门,开展基础
测绘计划执行情况调研,推进地方各级基础
测绘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、计划和预算,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,不断加大投入力度。争取出台加快全国基础
测绘建设的有关政策。争取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
测绘工作的机制。积极推进地方财政资金
测绘项目征求
测绘部门意见制度的落实。做好国家和地方
测绘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。加强基础
测绘规划、计划和预算的衔接。
加快现代
测绘基础设施建设。联合有关部门,开展
测绘卫星、
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,出台加强现代化
测绘装备建设的指导意见。加快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、国家现代
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进程。加快推进国家
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项目的实施。做好区域性卫星导航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建设。做好测量标志保护。
四、坚持服务大局,不断提高保障服务水平
加快
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。研究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政策,起草
测绘系统基础
测绘成果共建共享办法,继续推动
测绘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。推进各级地理信息交换中心建设,做好试点和经验推广。加强全国
测绘成果网络化目录服务系统建设,加快公众版地形图、国家和区域地图集等的编制。推进
测绘档案信息化,加强档案资料开发利用。
做好公益性
测绘保障服务。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、全国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、生态环境保护、防灾减灾、文物普查、长城保护、北京奥运会、极地科考等方面的
测绘保障。实施
测绘成果应急提供办法,健全
测绘应急保障机制。启动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。继续开展著名山峰高程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公布工作。建设并支持一批服务人民群众生活的公益性地图网站。